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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安排
自动化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自动化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宋永端

副组长: 柴 毅

成 员:孙 跃、王琰、孙棣华、苏玉刚、梁 山、陈家伟

秘 书:甘思源 (023-65102481)

2.复试分组:

专业面试组由我院在岗的本学科教授与副教授职称教师组成;

二.招生人数

目前学校给我院下达的“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全日制博士招生指标计划为14人,其中已接收直博生0人。

三.复试细则

1.复试时间安排

5月6日下午14:00到主教楼1906报到。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收取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复试费100元/每人,申请考核制复试费200元/每人。

2.复试资格审查收取材料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⑴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是否符合博士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个人诚信、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内容包括:

⑴ 外国语笔试及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外语翻译及外语口试;

⑵ 专业面试

⑶ 专业面试:分3个面试小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包含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⑷ 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4.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⑴ 复试结束后,学院对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确定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

⑵ 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 × 50% + 复试总成绩× 50%

⑶ 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总成绩认定方法如下:

初试总成绩= 课程成绩平均分(百分制)× 2 + 英语成绩

课程成绩平均分(百分制)=SUM(单科成绩*单科学分)/SUM(单科学分)

对于参加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

英语成绩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710 × 100

对于未参加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

英语成绩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10 × 100 × 0.6

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翻译,满分20分),合计满分12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成绩)÷1.2

四.录取

1.确定合格生源

① 公开招考成绩上学校划定分数线

② 满足学校相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在校硕士生

③ 满足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

④ 复试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⑤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2.录取

① 第一步: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校下达录取指标,按报考团队进行录取;

第二步:合格考生录取或院内调剂;

② 导师录取:导师和学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录取关系和最终录取的导师。

③ 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超过自己的招生指标限额。

五.公示

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申诉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12732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七.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