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宋永端
副组长:孙 跃
成 员:柴 毅、王 琰、林景栋、余 嘉
秘 书:甘思源 (023-65102481)
2.复试分组:
① 外语听说测试组由我院外语应用能力强的教师组成;
② 专业面试组由我院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③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免受干扰,面试专家分组情况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二.招生人数
目前学校给我院下达的全日制硕士招生指标计划为124人(其中学术型56人,专业型68人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29人(其中学术型13人,专业型16人);非全日制硕士招生指标为32人。
三.复试细则
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凡符合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6日后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yz.cqu.edu.cn),我院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它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
1.复试时间安排
3月15日下午14:30~17:30到主教楼1906报到。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收取复试费150元/每人,加试考生(含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再加收两科加试费100元/每人。
3月15日 晚上19:00~22:00专业综合笔试(考试教室:报到时见通知);
3月16日 早上8:30~11:30心理测试、专业外语翻译及外语口试(考试教室:报到时见通知);
3月16日下午及3月17日全天 综合面试(分组及时间地点在3月16日上午通知);
3月20日 下午15:00在主教学楼19楼及自动化学院网站公示入学考试复试结果。
2.复试资格审查收取材料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⑴ 复试通知书(二份,下载网址:http://yz.cqu.edu.cn/);
⑵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⑶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⑷ 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⑸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⑹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⑺ 《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此项仅针对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此类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1日前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⑻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于2017年3月11日以前先到学校研招办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
⑼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可按部队要求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⑽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复试的考生)、学籍(已入学的考生)直至学历和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是否符合硕士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个人诚信、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内容包括:
⑴ 外国语笔试及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外语翻译及外语口试;
⑵ 专业课笔试:自动化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含经典控制理论、嵌入式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应用技术、运动控制、计算机控制技术)和复变函数与常微分方程(任选一门)。
⑶ 综合面试:考生专业面试分6个面试小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包含听力口语测试时间、心理测试)不少于20分钟。
⑷ 两门加试科目(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为笔试)。
⑸ 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⑴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满分100分),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翻译,满分50分),合计满分250分。
⑵ 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⑶ 成绩计算
① 面试分数:考生专业面试分6个面试小组进行,6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平均分数-[每组平均分数-(∑每组平均分数÷组数)]
考生面试平均分数=∑面试专家打分÷面试专家人数
② 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根据以上计算方法,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③ 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成绩)÷2.5
复试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复试总成绩、每门加试科目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④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⑷ 按学术型、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内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独立排名。
四.录取
1.第一步: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按学术型考生、专业学位考生(专业学位内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名,依据学校下达录取指标,确定全学院合格考生(比例1:1);
第二步:合格考生录取或院内调剂(专业学位不得向学术型调剂);
第三步:合格考生填报导师团队;
第四步:导师团队完成与学生的双向选择。
2.导师/团队录取:导师和学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录取关系和最终录取的专业。其中,学硕按导师或团队进行录取,专硕按团队录取。
3.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超过自己的招生指标限额。
4.针对非全日制考生,可以从报考学院的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合格考生中调剂,按报名人员入学考试总成绩,依据学校下达的录取指标,确定录取考生。
5.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加试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公示
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申诉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12732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七.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