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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作
重庆大学第4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切实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整体安排,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训目标

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统一,帮助入党积极分子认清党的基本历史,了解党的基本理论,掌握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入党程序和基本要求,端正入党动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

二、培训主体

各二级分党校

三、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党校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超过三年有效期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内容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参考内容https://www.12371.cn/special/xxzd/hxnr/

2.党的二十大精神

参考内容:https://www.12371.cn/special/xg20djs/

3.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参考内容:https://www.12371.cn/special/20jezqh/

4.中国共产党党史

参考内容:https://www.12371.cn/dsxx/xds/

5.党章党规

参考内容:https://www.12371.cn/special/dnfg/

6.先进典型

参考内容:https://www.12371.cn/special/dzby/

五、培训方式

各二级分党校结合实际,通过讲座讲学、视频学、实践教学、志愿服务以及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等方式,系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六、考核方式

二级分党校负责过程考核,过程考核合格人员参加党委党校组织的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结业考试合格者后续到指定的网站在线打印党课结业证书。

七、工作安排

1.制定培训计划。各二级分党校318日前通过党建信息化平台下载、填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各二级分党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

2.有序开展培训。各二级分党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严把过程关,确保培训内容的规范性和培训过程的严肃性。各二级分党校需在51日前完成培训。

3.组织结业考试。各二级分党校53日前通过党建平台上报培训合格学员名单(后续提供)。党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时间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聪林6510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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